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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妇科疾病普查普治工作调研报告

农村妇女妇科疾病普查普治工作调研报告

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xx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农村妇女中开展妇科疾病定期检查”。短短16个字,内涵丰富、喻意深远,体现了党和政府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对广大农村妇女和农村家庭的深切关怀,此举必将是一项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民心工程、和谐工程、平安工程。总理殷切寄语,也是对我们妇联组织新时期提出的更高工作要求。

为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扎实做好我市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落到实处,通过调研,本文拟从分析我市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情况入手,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并尝试提出对策。

一、背景及其意义

XX年人民网与全国妇联等共同发起了“当代中国女性的十大期待”调查,排在第一位的是“女性公民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妇科检查”。XX年2月1日,全国妇联在厦门市召开妇幼保健专家座谈会,会议强调,要从广大妇女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使广大妇女获得真正实惠、普遍实惠和长期实惠。2月10日,全国妇联和卫生部领导再次共同就妇女“两癌(乳腺癌、宫颈癌)”防治工作进行研讨。会后,全国妇联上报了“关于在农村妇女中开展乳腺癌和宫颈癌普查工作的调研报告及有关建议”的报告,“在农村妇女中开展妇科疾病定期检查”这16个字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妇女的关怀。

我国妇女乳腺癌发病率以每年3%—4%的速度递增,其死亡率排在女性癌症死亡率之首。宫颈癌是威胁妇女健康和生命的第二大杀手,我国每年妇女新发宫颈癌病例约占世界新发病例的28.8%,发病率是发达国家的6倍,患者明显趋向年轻化。进行妇科检查,有利于妇科常见病的防治,通过定期的妇女病普查,能及时发现妇科常见病、多发病,及早进行防治。同时,也有利于妇科恶性肿瘤的早期诊治,许多妇科恶性肿瘤出现症状时往往已到了中晚期,如果能及时发现,如宫颈癌、乳腺癌等早期发现的治愈率达100%。在我国,妇女两癌早期治疗费用约1-2万元,晚期则高达10万元以上,有的甚至倾家荡产也难以挽救生命。因此,在妇女中开展妇科疾病定期检查十分必要。

目前,我国城市绝大多数妇女已有定期进行妇科疾病检查的各种形式的制度保障,在农村少部分妇女中虽已进行了“两癌”筛查,但多数农村妇女从未接受过这项检查。令人高兴的是,湖南省已于XX年率先建立了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制度,对农村已婚妇女每三年进行一次普查普治。这些都为在农村妇女中开展妇科疾病定期检查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和有益的经验。

二、我市目前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基本情况

关注民生,关注农民的健康状况,尤其是关注农村妇女的健康,已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XX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XX—XX)》、《湖南省妇女发展规划(XX—XX)》和《湖南省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项目工作方案》,加强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提高农村妇女的健康水平,在市卫生局、市妇联的组织领导下,由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资助的全市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于4月22日正式启动。共投入普查资金18万元,截止去年6月29日对全市21个乡镇(宜阳镇、松柏镇、白沙镇、官岭镇、洋泉镇、柏坊镇、荫田镇、盐湖镇、罗桥镇、新河镇、板桥镇、三角塘镇、烟洲镇、西岭镇、胜桥乡、庙前乡、宜潭乡、兰江乡、蓬塘乡、大堡乡、江河乡)进行了妇女病普查普治,共普查妇女25066人,发病10470人,发病率为41.76%,其中慢性宫颈炎发病7346人,占发病人数的70.16%;子宫肌瘤及卵巢肿瘤470人,占发病人数的4.49%;乳腺炎2504人,占发病人数的23.92%;发现癌前病变14人,占总检人数的55.85/10万;已确诊为癌变的4人(罗桥刘满凤、尹桂丁,白沙熊友云,板桥李相桂),占总检人数的15.95/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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